本报讯(记者 叶益鹏)“晚上10点30分,执法队在雾溪水库周边现场查处夜钓人员两名,现已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日前,白龙山片区组织开展的雾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再获进展,系今年白龙山片区处罚的第37起相关案例。
“去年以来,社会上逐渐出现了‘雾溪水库无人管理,可以随意钓鱼’之类的言论,夏天天气炎热的时候,甚至会有群众跑去水库上游的河道中游泳、烧烤。”白龙山执法中队队长陈静介绍。事实上,雾溪水库是云和一级水源保护地,也是县城居民生活用水的主水源,自去年白龙山街道与雾溪畲族乡“街乡共治”组团发展以来,雾溪乡大部分干部进城办公,但水源保护工作始终没有松懈。在收到村民、人大代表的反馈后,白龙山片区迅速组织执法中队,强化对水库周边的不定期巡查,2024年初至今,累计执法50余次,处罚37起,罚款金额7400元。
《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旅游、游泳、垂钓、野炊,禁止在饮用水水体洗涤、从事住宿或者餐饮经营等活动,禁止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今年9月,白龙山片区还联合环保、执法等多个部门,共同启动饮用水源保护集中整治月“凌晨行动”,集中整治在饮用水源保护地钓鱼、游泳、烧烤、违规使用农药等行为,持续推进水库周边环境整治与线上、线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水源保护工作的实效、长效。
“耕种的农药、钓鱼的饵料以及烧烤、游泳产生的废物废水都有可能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因此,我们也希望市民群众增强水源保护意识,与我们一起保护好雾溪水库这个‘大水缸’。”白龙山片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片区将常态化开展不定期巡查,全力守护一泓清水,让千家万户都能用上“放心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