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内乱,也波及到“小三线”企业新华厂,厂内出现两派争斗的现象。为遏制工厂内乱升级,县人武部立即派出一个排的解放军战士进驻新华厂护厂。南京军区随后派人进厂实施军管,贯彻周恩来关于“兵工企业,关起门来搞文化大革命,不准搞串连”的指示。新华厂军管会建立后,人武部部队才撤回,改由军管会护厂。由于采取果断措施,新华厂没有发生抢劫武器等动乱事件,并一直坚持生产,及时完成每年7万支枪的生产任务。虽然在厂内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也轰轰烈烈,但一直没有与外界社会发生关系,连进出来往的人员、物资等都是由军车接送,从而保障人流物流的安全畅通。全国掀起全民备战备荒高潮以后,“小三线”建设更是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除军工生产外,中共浙江省委、省革委会和中共丽水地委、地区革委会还在云和县安排兴建与战备相配套的一批军民两用品工厂。
1966年10月13日,浙江省计委批准筹建杭州(民生)制药厂云和分厂,随即建立分厂筹建处,代号“05” ,机构规格为县(团)级。按照“靠山、分散、隐蔽”的原则,厂址选在云和县局村公社溪口村。当时确定建厂规模是年产针剂1000万支、片剂3亿片、大输液(生理盐水)30万瓶 、药用葡萄糖30吨,厂房2200平方米,其他用房2200平方米,均按战备要求建设。基建总投资79万元,其中,国家化工部投资76万元,浙江省投资3万元。云和分厂的骨干和技术工人大多来自杭州(民生)制药厂。1967年1月开始,从云和、丽水、龙泉等地招收150名学徒,先后送杭州制药厂、金华制药厂、江西(南昌)制药厂等地进行培训。这批学徒后来成为云和分厂的基本力量。1968年10月至1969年4月,片剂、针剂车间相继建成投产 。1969年6月,省革委会决定从1970年7月1日开始,杭州制药厂云和分厂下放给丽水地区管理,工厂改名为浙江省丽水地区工农制药厂,后再次更名为浙江省浙南制药厂 。
制药厂在云和的26年间,中共云和县委、县政府在人力物力、土地征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浙南制药厂对云和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样也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此外,在“小三线”建设期间,浙江省、丽水地区还相继建成景宁医疗器械厂和景宁钢铁厂等“小三线”配套企业。医疗器械厂当时计划定员300人,选址在云和县鹤溪镇梅树圩。至1969年,全厂职工已经发展至276人,主要产品有外科、五官科、腹部外科、妇科、脑神经科、口腔科等手术器械。1970年以后,医疗器械厂下放给丽水地区管理,后来又下放给云和县 管理。1972年3月,丽水地区科委筹资28.2万元,在云和县鹤溪镇又创办起地方国营景宁钢铁厂 。
“小三线”建设,对云和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如云和县在交通、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在小三线建设期间得到较快发展;而且,小三线建设为云和地方工业的发展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促进云和工业技术水平逐步得到提高;同时,大批素质较高人员的到来,对山城文明程度的提高也产生积极的影响,更促进云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
(云和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