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毛瑛瑛)近日,东港凯虹广场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一份消费投诉公示吸引了往来顾客的目光。公示详细列举了某鞋类品牌因产品修理更换问题被投诉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方式、企业名称、销售金额、具体问题及反馈内容等完整信息。这是区市场监管分局最新推出的线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目前已在东港凯虹广场和沈家门海鲜夜排档同步试点。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是该部门依法公开的、关于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政府信息。自2023年启动以来,已累计线上公示投诉信息5527件,实现100%公示率。在制度迭代升级中,该部门创新性地将公示渠道从线上拓展至线下,利用放心消费集聚区自有载体资源,在电子大屏、户外公示栏等展示涉及商圈、街区内商户的投诉信息,包括问题类别、销售方式、诉求内容、反馈结果、处理时效、经济损失等关键内容,以更直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推行阳光公示制度,是要让消费维权更透明,推动商家诚信经营。”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举措将消费纠纷从私下调解转为公开公示,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又能促使商家主动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未来,该局将积极拓展公示应用场景和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让消费者“看得见”;不断完善公示机制,持续拓展公示渠道,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