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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公办学校插班政策公布

预报名登记和录取工作已启动

本报讯(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陈彦羽)我区于近日公布2025年秋季公办学校插班政策。根据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插班生预报名登记工作已于6月1日启动,录取工作同步展开。

此次政策依据《义务教育法》制定,坚持“就近入学”和“属地管理”原则。政策综合考虑普陀区实际情况,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2025年秋季插班招生将根据班额、学位余量、报名人数和对象类别等因素统筹安排。

插班报名对象按照户房合一、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分为四类,还包括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如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人才、侨胞、二孩及以上家庭等。

其中,第一类户房合一是指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下同)房产(凭住房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认定)均在拟就读学校学区内的;第二类有户无房是指学生户籍在学区内但其父母在学区无房产的;第三类有房无户是指学生父母房产在学区内,但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第四类无户无房包括两区一城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以及持有普陀区签发的居住证,并在我区企业务工、学区内居住的随迁子女。

目前在区外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且符合以上四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的,可申请小学插班;普陀城区公办小学之间转学,原则上仅第一类户房合一者可申请插班;区内海岛农村学校(即展茅、朱家尖、六横,下同)与城区学校之间转学,需符合第一类至第三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方可申请插班。

普陀城区公办初中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区内海岛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之间转学,需符合第一类至第三类或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条件才能提出插班申请;目前区外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申请插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类至第三类及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完成上述类别录取后,若仍有剩余学位,再开放第四类申请对象报名通道。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及普陀区实际,学生在休学期内、学期中途不转学,初三不转学,不得变更实际就读年级;插班对象的户籍、房产或居住证认定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之前。

此外,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及以上家庭享受政策照顾一次。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普陀区,户籍在普陀区的二孩,在拟插班学校有空额的前提下,按家长意愿可以选择跟随一孩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户籍在普陀区的三孩及以上,按家长意愿可以在区内任意选择有空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2025年6月1日至7月2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在线登记。政策照顾对象以及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学生家长,可在7月16日、17日、18日的工作时间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现场报名,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插班生按招生类别顺序统筹录取。因插班学位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均不保证就近安排或录取。

“具体也可通过‘普陀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3028038、3012542、3064829进行咨询了解。”区教育局副局长王斌表示,区教育局将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流程透明公平、报名方式便捷利民、插班工作管理高效智能。

2025-06-04 预报名登记和录取工作已启动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554727.html 1 3 今秋公办学校插班政策公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