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承接省、市“8+4”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迭代更新区级“8+4”政策体系,新一轮政策总共包括8大领域共计44项条款,其中,形成11项富有普陀味的特色化政策,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政策更优科创平台质效
鼓励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等机构在普共建的技术
转移转化机构,经认定后,在设立首年每家给予20万元补助。
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鼓励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根据运营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2、政策更助传统产业转型
支持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水平的智能化设备,对实际投资额度在3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10%补助,单个项目当年度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企业采购工业机器人,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实际投资20%补助,其他配套设备给予实际投资额10%补助,单个项目当年度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3、政策更育未来产业培育
鼓励企业面向重点行业与典型场景,开发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创新性解决方案,支持船联网、立体观测网等信息化协同体系建设,按数字化设备和软件投入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政策更推科研院所建设
对获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5、政策更兴数字经济强优
支持数字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提升。
鼓励数字企业产品创新,支持数字企业创新成果申报国家级、省级数字试点示范或优秀案例。
对通过省级以上年度绩效评价的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楼宇),按评价等次给予运营方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对数字经济领域获评国家级、省级荣誉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6、政策更畅数实融合发展
对投入强度大、项目效益明显的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按数字化设备和软件投入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更拓外贸出口模式
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对当年度产品出口新兴市场首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每个市场5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当年度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提升小微企业国际贸易风险防范能力,对出口额在6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实施出口信保愿保尽保,并对其保费进行全额奖励。
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补助,对油品、船舶等行业给予一定额度保费补助。
7、 政策更惠企业高质发展
落实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优化分层梯度培育模式。
对被列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4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
对被评为省雄鹰培育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8、政策更旺产服企业升级
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方面,对首次通过ITSS、CCRC、CMMI或DCMM等资质认证的,经主管部门认定,按资质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主动上云、深度用云”,对列入省级、市级“云上企业”或“上云标杆”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培育普陀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80家,鼓励引导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扩大规模提升产值。
10、政策更固链供国际实力
支持企业境外注册和认证,加强外贸品牌建设,对列入省级出口名牌企业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鼓励企业境外投资,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对在境外投资建设项目且正常运营,经认定,给予中方实际境外投资额的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11、政策更促渔业养殖精进
重点扶持深远海养殖产业,创新融资机制,鼓励、引导政府产业资金支持深远海产业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对新建的养殖大围栏
(水域面积10公顷及以上)
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
(水体2万立方米及以上)
大型养殖工船
(水体5万立方米及以上)按工程造价的20%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400万元、600万元和8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