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上下都在开展一件和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大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就在不久前,浙江省司法厅召开相关动员部署会,并在官网发布公告,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
这个专项行动为什么重要?
要从涉企行政执法说起。在2月17日举行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解决民营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条分缕析地梳理。他指出,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近段时间,国家层面对改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涉企检查等动作频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足见其重要性。
此次的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是纠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可以说,这两项重要工作紧密相关,各有侧重。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工作协同机制,畅通线索移交渠道。
涉企行政执法关系着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成效。尤其在民营经济大省浙江,2024年底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已达1060.1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6.8%。
从2022年1月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以来,浙江“综合查一次”等创新举措广受企业好评,成为具有浙江特色的行政执法领域改革亮点。2024年,浙江取消、合并行政检查事项942项,全省事项减少到4658项;“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49.8%,减少检查扰企39.8万户次。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有助于企业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为经济大省挑大梁贡献更多力量。
从之前浙江省司法厅发布的公告来看,专项行动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质效、其他执法规范等8类执法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在实际生产生活中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比如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过去饱受企业诟病,前一个检查组刚来,后一个检查组又来了,有时两个检查组提的要求还互相不一致。现在,浙江不仅创新“综合查一次”改革,统筹一支队伍对多项内容进行“全科体检”,还能现场解决一些需要跨部门跨领域协调的问题,让企业更安心经营。
对此,浙江也在今年2月首次出台了有关涉企行政执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合理设置频度,科学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确保行政执法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此次专项行动要如何进一步纠正这些乱象?
比如,乱收费行为,就包括以下情形: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乱罚款则主要是指,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
再来看违规异地执法,包括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
不能乱执法,也不能不执法。专项行动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的原则,也要整治执法不作为的情形。如,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对企业依法申请和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以及其他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
此次浙江的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25年底。为让专项行动更有感有效,浙江通过省负总责、市县主抓,司法行政部门统筹、业务主管部门协同的方式,既查纠整改问题,又深化“执法+服务”模式。
还有一点大家最关心,如果发现相关问题线索,该如何举报?
浙江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公告所列途径反映问题线索。比如,省司法厅线索征集邮箱zjsxzzfjd@163.com;“浙江省企业之家网”企业诉求模块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反映直通车”;“浙里办”App“浙企之家”企业诉求模块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反映直通车”等。
(来源:政已阅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