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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普陀区渔农村 人居环境管护评价情况的通报

根据《普陀区渔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办法》(舟普委农办〔2025〕3号)文件精神,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9个镇(街道、管委会)61个渔农村(覆盖所属自然村)人居环境管护成效,经实地评价和区渔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会议复评确认,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2025-05-15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550227.html 1 3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普陀区渔农村 人居环境管护评价情况的通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