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沈家门渔港内,归港渔船有序靠泊。自5月1日12时起,我区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最长休渔期达4个半月。其中,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他作业渔船休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记者 刘珈伶 通讯员 吴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