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的指导下,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牵头,联合舟山渔政、海事、海关、边检等执法部门,在定海西码头中心渔港对一艘巴拿马籍的冷冻运输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这是《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4月16日正式对我国生效后,在我市开展的“全国首检”。它标志着我国已实质性启动《协定》履约工作,更是中国参与全球渔业治理的新实践。
“航海日志有记录吗?”“船员们证书在哪?”“每一次上船的渔获物情况都有记录吗?”……船舱内,各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按照《协定》要求,各司其职,认真核对船舶、船长、船员等证书,以及船载渔获物品种、数量、来源和运输凭证等相关信息,并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提供的涉非法捕捞船舶名单进行比对。现场还抽查了一舱捕自东南太平洋的鱿鱼,均未发现其涉嫌非法捕捞活动。
“作为渔业渔政部门,今后将对所有涉渔外国籍船舶进行渔业相关履约证书持有情况,以及渔获物的转载记录等方面的检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张友松告诉记者,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和上海海洋大学专门派员,为此次“首检”提供了技术支撑保障。
据介绍,《协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牵头制定,是近年来在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文书。截至今年4月15日,共有81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欧盟)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了《协定》。根据《协定》要求,缔约方要加强对进入本国(区域一体化组织)港口涉渔外国籍船舶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其从事或支持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以下简称“非法捕捞”)活动,应拒绝对其提供港口服务。
今年3月17日,中国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递交《协定》加入书,标志着中国在加强港口国监管、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同时,农业农村部也将《协定》履约执法工作列入《“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舟山是全国最大的远洋渔业捕捞生产基地,也是远洋自捕鱼最大的进关口岸。全市有远洋渔船近700艘,作业区域主要分布在大西洋、印度洋、太平洋公海等,远洋渔业产量占全国30%,鱿钓产量占全国65%以上。
《协定》履约规定对我国远洋渔船同样有效。“我国渔船一旦进入其他国家的港口,也要按照《协定》履约规定,谨记合法合规生产。”张友松提醒道,从公司到船长、船员都要了解。要守规履约,包括渔船按时上报捕捞日志,在规定捕捞区域作业生产,及时报备进港等。
远洋渔业企业是履约主体,要担起履约义务和责任,合法合规生产。“我们也要提升规范理念,切实守规履约,自觉融入全球远洋渔业管理新体系,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少走弯路。”舟山宁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我市相关执法部门将根据《协定》,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经由港口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确保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同时,也进一步督促舟山远洋渔业及时融入全球远洋渔业管理新体系,且合法合规地继续在远洋公海上生产。
(来源:《舟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