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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大治理 守护百姓“小幸福”

​——2024年普陀社会治理工作纪实

□记 者 陈璐瑶

通讯员 陈戚波 缪鼎汉

家有烦心事,邻里小摩擦,找“调解员”评评理;解决不了的矛盾,找村里的“明白人”理清原委;遇到困难、碰到问题,向网格员反映诉求……2024年,我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全国首家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海上融治理工作机制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入选全省首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实践范例,社会治理工作亮点纷呈,为建设平安普陀、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注入了强大动力。

创新机制引领

打造社会治理“普陀样板”

社会治理,重在解决实际问题,贵在因地制宜。近年来,我区立足实际,形成了具有普陀特色的创新治理思路,蹚出了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新路径。

2024年,全区累计受理各类信访和社会矛盾纠纷12295件,化解重特大或疑难复杂案件188件。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社会治理机制的不断创新。

区社会治理中心建立健全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制定《舟山市普陀区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十项工作机制》,联合区税务局等单位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会同区司法局等共同做好《海上老娘舅管理办法》《远洋渔业劳动合同规范化》制定,形成了多方联动、调处有序、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围绕渔民家门口的解纷站及海上问题前端治理建设目标,区海上融治理中心制定了《海上融治理中心联动共治机制》《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重大矛盾纠纷会商研判工作制度》,通过建立部门联动、加强勤务协作,共同提升海上基层基础工作。

深化网格夜访

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网格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群众感知服务效能的“神经末梢”。近年来,我区持续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推出“网格夜访”工作,聚焦群众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时间错位”问题,组织各级干部利用群众夜间相对空闲的时段,深入村户,全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推动一批基层热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我区全面推行“党建+网格”融合模式,科学设置353个综合网格和1812个微网格,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楼道党小组”四级组织体系。同时,推行“1+3+N”组团模式,组建网格服务团队,为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2024年,区委社会工作部成立后,“网格夜访”工作显著提速,通过深入群众、现场解决问题的方式,为辖区居民提供高质量、扁平化、全覆盖、全过程的贴心服务。

强化海上融治理

全力打造海上治理新标杆

普陀海域广袤无垠,岛屿星罗棋布,复杂的地理环境为基层社会治理带来诸多挑战。我区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切实发挥海上融治理中心作用,全力打造海上矛盾纠纷全域治理新标杆。

2024年4月,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300余万元的重大疑难纠纷诉讼曾让渔民们忧心忡忡。然而,在区海上融治理中心积极介入和调解下,这起重大疑难纠纷仅用了10天就得以成功化解。

据悉,区海上融治理中心联动公安、司法、海洋渔业、海事、海警等部门力量,引入海运、修造船、远洋、油品等涉海行业协会随驻,邀请专家团研究员、法治咨询专家指导参与涉企纠纷研判化解,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海事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模式。

2024年,区海上融治理中心联合宁波海事法院在浙普远98号保障船上设立首家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完成“海上枫桥”浙里矛调二期项目建设,推动远洋渔船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同时,与象山、瑞安、温岭以及与市内其他县区签订《沿海区域矛盾纠纷调解联盟倡议书》《“海上老娘舅”共建共享倡议书》,成立沿海区域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盟;深化与市外、省外等沿海县区的海上联谊协作,通过签订《海事渔事纠纷调解绿色通道协议书》,成功构建海事渔事调解绿色通道,大幅拓宽“海上枫桥”覆盖面。截至目前,我区已与13个沿海涉渔市县达成联谊结对。

此外,我区还将“一件事”改革延伸至涉海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域,细化矛盾化解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并制作成册,为船员欠薪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船舶碰撞纠纷、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化解提供“矛调一件事套餐服务”。

2025-03-12 ​——2024年普陀社会治理工作纪实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535405.html 1 3 推进社会大治理 守护百姓“小幸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