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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28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宏辉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部署,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检察服务更优、监督更准、队伍更强,为“改革创新突破”推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2025-03-03 (2025年2月28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532738.html 1 3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