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日前出台,进一步优化、提高了适配内容、适配形式及适配标准,助推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据了解,目前全市持证残疾人有3.8万余人。2019年起全面实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政策,至2024年全市辅具适配服务2335人,适配人数占持证残疾人总数超过60‰。
新的实施办法增加了部分高科技产品纳入补贴目录,如增智能仿生上(下)肢、眼控仪、头控仪、电子人工喉、盲人打字机、移位器、上(下)肢假肢接受腔、互联网+康复设备等辅具等,扩大了辅助器具品种池和残疾人可选择范围,满足了部分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新的实施办法对辅具适配除采用实物配发外,还增加了货币补贴的方式。其中,《实物配发目录》中的辅具,根据省级统一政府采购入围名单研究确定供应商,优先以实物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货币补贴目录》中的辅具,根据个人需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实物配发或货币补贴。
残疾儿童少年、在校残疾学生、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这三类人群中,符合条件者,可免费实物适配辅具1件或按照实际入围价格全额补贴。若购买《货币补贴目录》内辅具的,经审核后按实际价格且不超过最高补贴金额予以补贴。
其余我市持证残疾人,整体适配标准按照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方式执行。符合条件者,按不超过最高补贴金额的50%给予补贴;对确有需要的残疾人,可在补贴总额800元(含)内适配多件辅具等。特殊性辅具的适配补助金额从原先的1000元提高至1200元。
(来源:《舟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