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岐,原名李瑞凤,又名李明,1905年6月7日出生于河南确山县城关镇一个贫民家庭。1923年,李鸣岐考入开封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受新思潮影响,加入共产党员在学校组织的进步团体“青年学社”。1925年五卅惨案爆发后,在党团组织领导下,开封很快掀起反帝爱国运动的高潮,李鸣岐成为开封青年学生支援五卅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和领导者之一。经过此次锻炼,李鸣岐在政治上进一步成熟,不久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随后,他由开封省立第一师范党组织推荐,考入广州黄埔军校第4期学习。在军校学习期间,李鸣岐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的经典著作,学习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研究中国革命的理论著作,认真学习研究军事知识和军事斗争经验以及军队政治工作,考察了广东各地的革命斗争和农民运动,成为黄埔4期的优秀学员。
1926年4月,李鸣岐遵照党的指示回到河南,了解河南的政治局势和农民运动发展情况。其间,他回到确山,积极宣传革命道理,组织群众建立武装,开展农民运动。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后,李鸣岐于1927年3月被分配到豫皖鲁三省驻武汉办事处工作。4月上旬,确山党组织为配合北伐军入豫,举行声势浩大的农民暴动的消息传到武汉。经党组织批准,李鸣岐立即赶回确山,投身农民运动,与马尚德(杨靖宇)等一起建立了确山县临时治安委员会和县农民自卫军(简称“农军”)。后农民自卫军两个大队合为治安总队,李鸣岐任总队长,组织群众全力完成物资运输、抢救伤员等任务,还抽派农军直接参加北伐军作战,为北伐军在河南取得胜利作出积极贡献。李鸣岐还创办了确山县第一个革命图书馆“赤光图书社”,举办了确山青年训练班,培养了百余名革命干部,为农民运动和武装斗争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1927年7月下旬,李鸣岐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指示,筹建中共驻马店市委并任书记,领导驻马店和确山、汝南、遂平等县党的工作,着重领导了确山的武装暴动和汝南的抗捐抗税斗争。9月,根据八七会议精神,中共豫南特委成立,王克新任书记,李鸣岐任委员。豫南特委决定以确山为中心举行秋收起义,并在确山设特委办事处,李鸣岐任主任,负责起义的领导工作。起义胜利后,确山县农民革命军成立,马尚德任总指挥,李鸣岐任党代表。随后,经中共豫南特委批准,李鸣岐又领导成立中共确山县委和确山县革命委员会,并担任县委书记和县革命委员会主席。遵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李鸣岐领导开展了镇压反革命和分粮抗捐斗争,农军横扫确(山)、正(阳)、信(阳)地区反动势力,威名传遍豫南城乡,严重动摇了国民党在豫南的统治基础。
1927年12月中旬,信阳农军被敌人围攻,来信求援。李鸣岐当即决定留一部分党员骨干在确山坚持斗争,亲率农军主力连夜赶往信阳四望山,与信阳农军合编为豫南工农革命军,共同开辟了四望山红色游击根据地。
1928年年初,担任豫南革命委员会财政部部长兼宣传部部长、豫南工农革命军党代表的李鸣岐,前往开封参加中共河南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就在他赴会期间,敌人对四望山革命根据地进行大规模“围剿”,农军弹尽粮绝,最后失败。李鸣岐回到豫南,立即到信确边区,联系失散的同志,继续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很快又建立起一支二三十人的工农游击队。
李鸣岐任省委委员不久,便接到中央通知,动身前往莫斯科,参加中共六大。会上,他代表河南省委起草的《豫南报告》,被中共中央指定向大会汇报。报告详细总结了党在豫南地区开展农民运动、领导武装斗争的经验教训,受到中共中央特别是周恩来的高度重视。中共六大结束后,党中央又让他留在莫斯科学习,三个月后回国,任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部长。
1928年冬,河南省会开封白色恐怖十分严重,省委连续遭到严重破坏,李鸣岐被捕入狱。敌人对他软硬兼施,酷刑逼供,他始终坚贞不屈,顽强斗争。1929年夏,李鸣岐经党组织多方营救后出狱,仍回河南省委工作,不久调任共青团河南省委任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积极领导工人、妇女和青年运动。
1931年初,由于叛徒出卖,李鸣岐再次被捕。敌人从他身上搜到党的文件,将他列为政治要犯。在连续酷刑审讯下,他对党的机密始终守口如瓶。他在狱中与省委书记曾斯廷等建立难友会,同敌人斗争;随后又在难友会中成立党的组织——党团干事会并任干事。3月25日,中共开封市委书记来学照被敌人杀害,李鸣岐强忍悲痛,克服重重困难,为在狱中英勇牺牲的来学照等同志写了传略,并通过秘密交通线转送给河南省委。
面对敌人对共产党人的疯狂屠杀,李鸣岐与曾斯廷等研究决定组织越狱。省委批准了越狱计划。但到了4月30日,因为叛徒告密,越狱计划失败。5月9日,李鸣岐与曾斯廷、牟修武等同志,被敌人杀害于开封北门外,李鸣岐年仅2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