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杨青)近日,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先后赴沈家门金叶市场、东河市场等,进行农贸市场生鲜灯整治“回头看”。检查整体情况良好,市场内鲜肉、水产品、熟食、豆制品等摊位,都未再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
现场,执法人员用虹谱光色检测仪,对摊位灯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测。经检测,这些摊位使用的照明设施,照度值、显色指数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市场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对各个摊位进行巡逻检查,一旦发现经营户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灯具,会立即进行劝说并制止。”沈家门金叶市场场长李烈波表示。
“我们已多次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按照新的生鲜灯禁用标准,也开展了回头看全覆盖检查。目前,全区农贸市场的灯具均已按照新规要求完成了整改。”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他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仍有使用不合规灯具的情况,将立即责令改正,“我们呼吁所有经营户要合规经营,诚信为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不合规的灯具,可随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据悉,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规明确要求:禁止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禁止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监管,在销售时实际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光性状的行为;禁止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光性状的行为;禁止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的行为;禁止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