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本级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开始,申报时间将于10月31日截止,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抓紧办理。
申报对象与条件
申报对象为未享受本市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或享受未满3年,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本级人员: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市本级所辖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2023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参照企业执行);
(二)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一级证书;
(三)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列入我市公布的当期有效的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其中2022年度已开始享受岗位补贴人员且仍在与工种相匹配岗位工作的,不受2023年发布的目录影响,可继续享受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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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技师每人每月4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申报办法
岗位补贴实行按年度申报,相关企业和单位授权人员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HR服务在线”,点击登录后,在单位登录首页左侧点击“补贴直享”按钮,在通用类申报事项选择“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填写申报人信息,完成操作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加盖公章后通过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上传下列资料:
(一)《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请表》;
(二)《舟山市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企业公示材料、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缴纳企业负责申请,公示材料及企业公示情况说明由用人单位和失业保险缴纳企业共同盖章确认,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咨询电话
2281523(陈老师)、2281538(俞老师)
注意事项: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受理期限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