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二版

我市出台《水产养殖保险补贴细则》

有效减轻养殖户保费负担

近日,舟山出台《水产养殖保险补贴细则》,明确市级对参加浙江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养殖主体,按当年度实际保费给予15%的补贴,有效减轻养殖户保费负担。该补贴细则将实施到2025年12月。

补助对象。参加浙江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养殖主体。

保险品种。当年度纳入浙江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品种,共8大类(见图)。

补助标准。市级对当年度参加浙江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实际保费给予15%的补贴,且最多不超过县(区)该项补助金额。

补助流程。每年各县(区)海洋经济发展局会同县(区)财政部门对辖区水产养殖投保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报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审核。

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县(区)。

各县(区)在收到市级资金文件后,应根据下达的资金、任务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

各县(区)应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减轻养殖户负担。本补助细则的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据了解,市财政局近年来持续加大对水产养殖行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每年投入约2000万元用于打造我市水产养殖综合体系,助推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

(来源: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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