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经 记者 缪珊珊)记者近日从区人社局了解到,我区在工伤认定案件中,首次启用跨省上门送达的方式,填补了以往跨区域留置送达的空白。
今年4月,区人社局受理了一起个人申报工伤案件。经向用人单位大连市庄河市某劳务队的注册地庄河市某镇,及生产经营地舟山六横某公司寄送《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均因“查无此人—单位”被退回后,工作人员多次与用人单位经营者联系无果,调查了解到该单位已从六横撤场离开。
秉着“穷尽一切送达手段”的原则,区人社局养老和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前往该劳务队注册地和经营者耿某居住地——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进行当面送达。工作人员几经辗转,联系到了该劳务队注册地所在村了解相关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该村人员无人知晓,工作人员在注册地址也未发现该经营者,因此无法当面送达。为此,区人社局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就该起案件的《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在《工人日报》进行了公告送达,日前,该案30日公告期满,已按规定作出认定工伤决定。
“近年来,工伤认定案件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因缺少联系方式导致‘找人难’‘送达难’的问题,也成为阻碍认定效率提升的瓶颈之一。”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创新探索“多元数字提速+传统常规保底”的送达模式,推动文书从分散送达向集约高效送达转变,扎实做好工伤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