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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二四年第二季度普陀区渔农村环境 卫生长效管理考评情况的通报

根据《普陀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暂行办法》(普委办〔2019〕159号)文件精神,2024年第2季度全区9个镇(街道、管委会)的61个渔农村(覆盖所属自然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成效,经实地检查评价和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组及镇(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会议复评确认,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2024-07-26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75229.html 1 3 关于二〇二四年第二季度普陀区渔农村环境 卫生长效管理考评情况的通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