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况:普陀区东港街道葫芦村文化活动中心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葫芦村(葫芦岛)黄沙路44号,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一层包括餐厅、厨房等配套功能区,二层包括8间客房。
合作内容:合作经营期限内的整体运营。
商家资格要求:具有多证合一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合作期限:5年;
招商要求:运营分成最低分配为:年营业额的10%归招商单位普有公司所有,作为管理服务费,年营业额的90%归中标商家所有。年营业分成额不足3万元,中标商家自行补足。水、电等费用商家自理,自负盈亏。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及配套服务,在业主方许可下经营业态。
履约保证金:1万元,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
报名日期:5天(7月17日-7月21日)
报名地址: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普陀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2楼204室。
报名须知:
1、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报名的需提供);
2、书面详细的经营方案;
3、有意者请详询:0580-3809055/13325807052。
舟山普陀普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