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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分局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本报讯(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杨青)记者近日从区市场监管分局了解到,该局结合相关要求,积极有序推进精神药品目录调整相关工作。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自今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纳呋拉啡(包括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氯卡色林(包括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咪达唑仑原料药(包括盐、异构体)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依照通知内容,区市场监管分局对精神药品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要求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对现有右美沙芬、纳呋拉啡、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药品库存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同时,结合购进票据对照舟药智管系统全面梳理,确保准确掌握经营底数。经摸排,辖区零售药店均未发现纳呋拉啡、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品种,而涉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经营企业共45家,4种剂型,库存261盒。

“为确保新规顺利实施,我们迅速将相关文件下发给各企业,督促其及时学习自查,并根据实际依照新规开展经营调整。”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现有库存,要求企业按含麻黄碱类药品进行实名登记销售,按规定直至库存售罄。此外,还利用掌上普陀、药店电子屏及民生药事服务等渠道广泛宣传,向公众普及精神药品安全知识,特别强调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等药品将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以此提高公众对精神药品滥用的风险意识。

区市场监管分局还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强化信息沟通与协作,将医院、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针对性联合检查,严控精神药品安全风险。同时,积极推进跨部门监督领域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惩处、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严防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024-06-26 区市场监管分局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66632.html 1 3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