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完善制度保障,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劳动力科技素质,浓厚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科学普及、科技创新协同推进新质生产力和创新发展格局,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24年浙江省科普工作要点》,提出了以下具体任务。
实施科普能力建设提效行动
提升科普作品创作能力;促进科普领域市场化发展;拓展科普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普活动提档提能。探索建立与国家相应大赛衔接的省市县科普作品创作赛事体系,形成常态化创作激励机制和优秀作品选拔机制。探索研究科普产业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科普联合会设立专项科普基金。推动开展科普国际交流,实施国际民间科技交流畅通计划,积极举办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高质量建设海智计划工作基地3家、海智特聘专家20人,推动海智基地项目对接100次。联动办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举办首届中欧人才交流与创新合作大会,对浙江科技活动周参展单位进行通报褒奖。
实施科普公共服务下沉行动
推动青少年科普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实施“老、工、农”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重点行业科普工作;聚焦重点科技前沿领域开展针对性科普;加强重点区域科普资源供给。落实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推动建立“大手拉小手”科普教育试点学校超千家,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内科普活动室超千个。开发典型经典科普课程10门,打造科技体验旅游点100个。
常态化开设“科技之光青年讲堂”,开展科普宣讲、宣传不少于100场,覆盖青少年不少于1万人次,支持开展“万名青少年进森林”等活动。推进“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科普专项行动,举办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推广科技小院模式,年内新建科技小院40个左右,培育新型高素质三农人才3000名。围绕生态环境、健康、防灾减灾、科普条例等各类科普话题,全省层面开展10000场科普活动。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9+6”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明确10个新质生产力科普方向,在全省开展重点科普活动不少于20项。实施开展“科普大篷车山海行”专项行动,加大科普活动和科普资源覆盖。
协同推进科学普及与
科技创新“两翼”齐飞
推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以科学普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指标监测。引导高等院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于今年内设立科普开放日,每季度至少开放一次。开展浙江籍科学家精神专题展,集中宣传浙江籍优秀科技工作者。将科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构评估、绩效评价内容。用好“浙里好成果”等成果发布平台,围绕科技成果开发系列科普产品。全省“科学咖啡馆”网络体系实现地市全覆盖,建成科学咖啡馆20家以上,开展“科学咖啡馆”活动100场以上。将人均科普活动经费等指标纳入科技创新监测指标,提高“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在全省共同富裕指数测评体系中的权重。
完善科普表彰激励机制
推动科学普及表彰褒奖;推动科技奖励与科普工作有机衔接;完善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在省级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中设置浙江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项目。加大省科技进步奖中科普类奖项的申报支持力度,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普成果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组织实施省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设立科普专家团,实施“十百千万”科学传播专家队伍建设计划。
建立健全科普工作体系
完善落实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职责;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科普工作职能;加强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工作职能。加强对全省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引导和督促激励,推动市县两级于9月底前建立相应科普工作机制。将科普纳入年度科技项目、平台、人才、奖励等政策制定和监督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步谋划实施。研究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本年度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要点,加快打造“浙里科普”平台,做好年度科普基地建设、科普活动开展、科普职称评审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实施科普基础设施
优化提升行动
提升科普基地建设质效;全面提升科技馆服务能力;推动公共设施和场所科普化工作;强化线上科普资源建设。研究制定《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政策,培育遴选省级科普教育基地60家,新增一批健康教育、防震减灾等重点行业科普基地。推进设区市综合性科技馆、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市、区)专业科技馆建设两个“全覆盖”。探索设立县域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科普化改革试点,引导和支持科普宣传和科普惠民活动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有机衔接。打造“浙里科普”平台,引导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参与科普创作与报道,实现四个“率先”,开设“科小二”自媒体科普栏目。
(来源:潮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