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静卫 记者 徐丽佳)“虽然被处罚了,但执法人员办案效率挺高,没耽误我店里生意。”近日,我区一经营户因占道经营,被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并在一日内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经营户表示以后在日常经营中会更加注意,做好门前三包。
该案办结之快速、便捷、高效,得益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效有序推进的“简案快办”模式。“由于当事人违法情节相较简单,认错态度也比较好,对这类案件,一般会加快内部审核的流程,方便当事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我区聚焦基层执法职能多、办案流程长、办理效率低等堵点难点问题,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行“简案快办”新模式,全面提升执法质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按照证据模板化、文书规范化思路,在高频案件库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定无证经营、占道等24个占总案件量60%以上的案由,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导则》《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油烟噪音处置流程》等模板,让案件办理更加有章可循。
同时,建立健全“简案快办”工作机制,出台《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程序规定(试行)》,细化完善案件办理的适用标准、分流程序和行政裁量等要素,重点围绕公安、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消防救援6个重点领域,梳理适用事项清单36条,实现执法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精准优化快车道,打通办案“绿色通道”。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周期,该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同指挥中心功能优势,利用“大综合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实施数字化取证,简化笔录制作流程。同时,在推行“三网一庭”法审模式过程中,在不缩减执法程序的前提下,明确内部审核时限,辅助数字化审核、“法核专家团”兜底模式,案件线上办案覆盖率达到100%。
针对悬水小岛、偏远地区无常驻办公地点和人员,以及海洋、生态、规划等领域执法力量薄弱、办案难等特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执法办案终端现场取证,电子送达签收,派遣专业执法力量开展“清单式”案件办理,一次性走完执法全流程,实现当事人在处理违法行为全程“零次跑”。
截至目前,“简案快办”模式推行以来,高效办理案件41件,其中海岛片区办理5件,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办案时长从20天以上压缩至3天,当事人满意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