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24年1月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我市将同步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90%。
此次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1863元/月提高至2034元/月,每月提高171元,将惠及全市近4900名领金人员。
今年1月至4月已按原标准发放的失业金,每月171元的补差部分将于5月底前发放到位。
失业保险金享受条件
参保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领享受失业保险金: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
1、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进行办理。
2、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选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模块进行办理;
3、可以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全市各级人力社保综合受理窗口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申请。
(来源: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