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版

“傍名牌”卖高仿鞋 五被告人均获刑

【基本案情】

寻找厂家、发货交付、线上销售……两男子结伙销售高仿名牌鞋牟利,拉上亲戚好友一起干,最后五人全部落入法网。

黄某甲曾因销售假鞋被判刑,在2020年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觉得来钱慢就想“重操旧业”。黄某甲看到舟山地区的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上卖鞋,两人搭上线后一拍即合,决定合伙销售高仿鞋。

黄某甲在福建莆田找鞋源厂家,购进印有耐克、阿迪达斯等标识的非正品运动鞋,以均价20多元一双的价格卖给张某某。期间,黄某甲叫来哥哥黄某乙替其运输货物,又借用女友黄某丙的支付宝账户收支货款。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从福建莆田到浙江舟山再发散到全国各地的一条售卖假冒注册商标品牌运动鞋的生意链形成运转。在利益的驱使下,黄某甲始终都舍不得放弃,直至被抓获归案。经查明。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黄某甲与张某某进行了多次交易,销售金额共计230余万元。

与此同时,由于销路好且利润高,张某某进的货越来越多,还安排侄子傅某某参与销售,自己则忙于进货和经营网店。在两年时间里,张某某在微信和网购平台总的销售额就高达290余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黄某甲位于福建省莆田仓库中扣押标有各类品牌标识的鞋子4800余双,从张某某位于舟山定海一住处中扣押鞋子900余双。经鉴定,缴获的运动鞋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名被告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黄某甲、张某某、傅某某在家属协助下退出违法所得。综合5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情况,法院判决黄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五千元至十万元不等。

【法官说法】

近年来,销售假冒“名牌”商品屡禁不止,售假链条更是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在各网购平台上以极低的价格销售假冒商品,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本案中,被告人黄某甲等人知假售假,销售金额巨大,并侥幸认为自己不会被发现,最终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还抱着“带着亲戚好友一起赚钱”的心态让亲朋好友也加入生意,导致他们也受到牵连置身于违法犯罪旋涡。

因此,法官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利,要脚踏实地做事,提升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杜绝售假,消费者也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自觉拒绝买假,在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不要贪图便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法治氛围。

2024-04-09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44225.html 1 3 “傍名牌”卖高仿鞋 五被告人均获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