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用地供给】
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满足市场主体差异化的用地需求。
【保障水、电、气供给】
要求供水、供电、供气等实现报装申请全流程一网通办。公共服务运营单位不得以拖延服务等方式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条件。不得为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内的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不得由企业承担从规划红线到公共管网接入工程的费用。不得违法对市场主体中断供应。
【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
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按规定比照认定境内相应职称,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金融要素保障】
鼓励设立绿色金融分支机构,要求建立上市挂牌融资服务直通制度,协助企业依法处理因上市挂牌、改制、重组、并购涉及的资产权属问题。
【数据集合权益登记】
规定数据集合权益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数据集合持有、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