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分析,吴曹氏将田产家产等具体安排,只用一句话十六个字:“除祭祀膳田以及应尊田外,作二股均分”。
一、分书很大一部份土地资产为祀田、膳田和尊田。
所谓祀田,就将收益用于祭祀先人所需的田地(包括山场,下同)。
所谓膳田,就是将收益供养长者的田地。
所谓尊田,就是奖赏长子长孙的田地。
其实祀田膳田,俗称“大家田”或“族田”,几房人等轮流耕种,一般三年一轮。
谁轮到耕种的,秋收后除去种子等成本,按比例上交当家的,其余归自己,所以大家都乐意接受。
还有一种将大家田和自家田,长期出租给失去土地的佃农或者土地比较少的农户耕种,秋后他们将田里的收益以谷物或租金的形式,按五五或六四比例上交给地主家。我们从电影里看到过,地主们常常带着帐房先生,分别坐着俩人抬的斗子,到自己的田野巡察,评估当年的粮食收成。所到之处,佃农都要早早迎接,说些奉承讨好的话。
若是遇上灾年,老爷一句话免去几分收成,佃农就要高兴大半年了。关于这一点,吴旦还为我们提供的田亩册,很能说明问题。田亩册详细记载了各处土地出租情况,这里不再展开。
分书中所列先人祀田共有五种:1、公尊父祀(善庆祀,笔者注,下同)民田民山17.42亩(分书中田亩单位是:亩、分、厘、毛、丝、忽,因过于冗长,笔者用阿拉伯数字表述,小数点后取分厘,省略了后面,下同);2、公尊祖祀(锡俊祀)民田民山15.55亩;3、公尊曾祖父祀(心平祀)民地民山19.05亩;4、公尊二姑婆祀民田2.05亩;5、公尊备公祀田吴家岙山6亩。
以上大大小小的五类祀田地块合计约60余亩。每处土地都写有权属证书号,很是考究。
分书所列公尊田,有三类:1、公尊长子择树墩荡地3.55亩;2、公尊长孙田洪洞岙民田2.20亩;3、公尊补偿小房地板山地三处2.36亩。
公尊长子显然是为权利义务相统一;公尊小房的显然兼顾土地的优劣多寡,适当平衡。以上公尊田共8亩,每份土地也都写有土地权属证号,可谓沉重其事。
有人会问为什么要留起这么多的祀田,直接分掉不是更好吗?那时中国人敬天敬地,尊孔祭祖,子孙的读书教育,维系家族的管理权威等,这些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这也是民众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被写入每个宗族的祖训族规,因此需要有这么多祀田的收入作保证。不仅如此,还规定每年有清明冬至及先人的生死忌日等七祭,每祭的荤素各碗也有定数。
从分书看,这家所有的大大小水旱田块(包括山场折合亩分)约有二百余块,除芦花塘内塘外大一些,大的有五六亩,近村梯田,多为小块,许多不足一分,共计148.55亩之多,留起祀田膳田尊田,剩下的田产80亩,就是分给兄弟俩人了。(上述田亩册所登的,比较偏僻的土地已归另一支宗亲“天华房”所有,编者注)
二、“神会”也是一种土地资产。分析中有许多神会,如千古会、长春会、千秋会、张圣会、弘化会、八行会、财神会、三官会等八种,其中财神会、三官会俩兄弟各半会,其余都是整会,各房所得份额均等。
这些七七八八的会,以前从来没听说过,为了弄清楚这些神会的性质,我走访了几位老前辈。其中一位老者说,“小时候我们里山风水岭一带,有吴家的土地和柴山,说是三官会的,直到解放前后我们吴家人还曾在那里耕作打柴”。
在开始提到过的《田亩册》,在它的土地登载中,其中也有5种会田:永宁会田8处,合计4.3亩;永成会1.16亩;新斋会1.67亩;一柱都神会1.15亩;春福会1.79亩。以上共计11余亩。由此也印证了神会是一类土地资产。
寺庙要生存,除了靠信众的香火钱及财物的捐献,还是靠田产的稳固收入来维持,大的寺庙一般都拥有许多寺田。这种田产开始时由富人家所出(民国时孟嘉庙就有不少地块寺田),并富人们包办经营。
恒盛房拥有的八大神会共十三整份,每年所得收益,除上交寺庙外,无疑有颇丰的收入作为酬劳装入自已的腰包。
神会究竟是怎样组织还有待推讨,但它是一种资产,可分给后人是可以肯定的。
三、这一房住的是吴家最大的房子,建于清乾隆年的三合院,楼房西厢房楼3全间,平屋合计30间。房产家什中有“十里红妆”一样的大小眠床,各种橱柜桌椅凳,大大小的果桶提筒锡瓶;餐厅厨房有竹椅板凳不计其数,单八仙桌就有七八张之多,高背太师椅十数把,烧饭用饭蒸,盈饭用大裕桶;祭祀用的香箩烛台祭盘碗器等现在我们见不到的对象。从这些祭祀的用具,蒸饭的饭蒸,盛饭的大桶,吃饭的桌椅,足见当时的热闹场面。
四、将书画作为兄弟的共同资产,传家之宝,体现书香门第与众不同之处。
善庆公他在舟山地面,名气不大,官居何位也早已失传,但从他生前家中书房的陈设能知一二。
善庆公早先在京城里读过书,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所以他有许多的人脉和学生,又有读书人的个人爱好和闲情逸志。
空闲时回家里常常与人聊天喝茶,切磋棋艺,以茶棋会友;也常常写诗作画,陶怡自己,消遣时光。善庆过世后,他的字画就成了遗物。
这些剩下的不能分的字画及书籍,其中有:松鼠画四幅,狮子画一幅,对联六对等;有《大清律》一部,《四书》壹册,《五经》壹册;有书架一只,书厨一口,画桌、书桌各一张,映屏一座,象棋盘全副等。
因为许多不宜拆分,这些无价资产,分家时被作为大房小房共同使用,共同的资产写入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