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佳炫 记者 徐丽佳)近日,展茅街道一店铺仓库因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被罚5000元。
据了解,该涉案店铺仓库经营面积16平方米,核定储量50箱,但实际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超出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143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违法行为后,当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将超核准量存放的143箱烟花爆竹全部清空,并将线索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将该场所超核准量存放的143箱烟花爆竹清空。
鉴于当事人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出零售许可证的载明范围较多,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