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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30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宏辉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以“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持续提升监督质效、监督能力,加快推进普陀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普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4-01-31 (2024年1月30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26541.html 1 3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