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励佳 通讯员 倪超蒙 徐玲)日前,区社保中心收到一个特殊的包裹,里面是一面锦旗,上书“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寄件地址是黑龙江。
这面锦旗是黑龙江的丁先生送的。丁先生原是普陀某船务公司员工,2023年初在工作时不慎受伤,造成颈部脊髓损伤、不完全性瘫痪。2023年10月,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二级。后因方便家人照顾,丁先生转院至黑龙江某医院进行后续治疗,离开了普陀。
但这也给后续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造成了不便。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发票等材料,并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还必须由所在公司盖章后申请。但丁先生本人行动不便,其家人年事已高,无法前来普陀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事宜。
于是,丁先生拨打了区社保中心的咨询电话。“因为当初发生工伤后,在申报鉴定等环节,区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事无巨细为我解疑答惑、主动提供便捷服务,他们的热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我觉得可以尝试询问下。”丁先生说。
电话中,丁先生将自己的情况一一告知,并咨询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办理报销手续。“在接到丁先生的求助后,我们讨论了报销人在异地的一些报销方式,基本没有大问题。”区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后丁先生把每次的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都邮寄至社保中心,并由中心工伤科的工作人员联系原单位盖章,再进行后续审核支付。
在区社保中心的代办下,丁先生顺利拿到了报销费用,让其后续的治疗及日常生活有了保障。怀着感激之情,丁先生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跨越千里送到区社保中心。
据了解,近年来,区社保中心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帮办、代办等模式,持续提升办事服务效率,擦亮“亲清社保”暖心品牌。“一面锦旗就是一面镜子,既是荣誉,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一年,区社保中心将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效,努力让大家办事更舒心、更便捷。”区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