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舟山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陀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暂行办法》(普委办〔2019〕159号)文件精神,2023年四季度全区9个镇(街道、管委会)的61个渔农行政村(覆盖所属全部自然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第三方检查考评,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复评工作小组及镇(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复评确认,现将结果通报。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