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应宜杞 记者 郭杰)近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省经信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普陀区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包含七大重点举措46项具体任务,获22家省级部门“认领”支持,为全力构建我区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123”发展战略体系提供强力政策引擎。
《若干举措》提出“到2025年,规上船舶修造及海工装备产值达到160亿元”的发展目标,支持普陀加快建设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强化产业创新支撑水平,促进产业绿色化升级,加大对船舶海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和要素保障,重点支持普陀继续享受省重大产业项目海岛县申报准入门槛0.7系数优惠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支用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指标,支持普陀按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全额抵扣能耗总量指标,支持普陀造船项目列入浙江省海洋强省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在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上,鼓励舟山优先支持普陀高端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
据悉,近年来,普陀船舶修造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全区船舶修造企业达29家,其中规模以上14家,年造船能力达350万载重吨,年修船能力达8000万载重吨,3家企业跻身全球修船十强。2022年,全区船舶修造行业实现规上产值98.5亿元,占全省比重达32.4%,绿色修船“普陀经验”入选国务院第六批向全国复制推广改革成果,形成了一批掌握自主研发设计技术的标准化、系列化品牌船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