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杰 通讯员 朱立波)近日,我区举行渔船制冷保鲜设备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全区捕捞渔船领域制冷保鲜设备推广应用情况和特色亮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渔业资源总量缺乏增长空间的前提下,完善渔获物制冷保鲜环节,能有效减少水产品损耗,提高水产品利用率。从生产渔船源头开始采用制冷保鲜技术,可以降低鱼肉主要成分肌原纤维蛋白发生变性的概率,延长保质期,有效抑制有害微生物活动,显著提升水产品质量。此外,渔船制冷保鲜技术的成熟还可避免保鲜剂滥用,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目前,我区国内捕捞渔船冷冻普遍采用氟利昂制冷系统,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探索船载低温、超低温制冷等高新保鲜技术。其中,区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区内制冷设备企业,经过反复试验,改良研发出了以不冻液为制冷媒介的新技术。该技术系全国首创,已获得多项国家专利认证。
自2021年起实施渔船制冷保鲜设备推广应用以来,我区共审核认定779艘符合要求的捕捞渔船,总投资达2.7亿元,累计发放补助资金6742.2万元。其中全区576艘拖虾作业渔船中,已有554艘安装了制冷保鲜设备,覆盖率超96%,提升水产品附加值达30%以上。
会上还就制冷保鲜设备补助流程、制冷保鲜技术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作了解答。据了解,我区国内捕捞渔船制冷保鲜设备安装时间一般为当年1月至次年6月30日之间。有关部门将对船长24米以上、制冷保鲜设备完备且对船舱进行发泡隔热并以不锈钢(或其他材料)覆面的渔船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为设备投资总额的20%至30%。
补助对象包括普陀渔业企业、渔民个体、基层渔业管理服务站或渔业合作社等,捕捞渔船产权51%以上为普陀区人员(以渔船登记证书为准)。由船主或服务站工作人员填写并提交现代渔业发展项目申请表,经过区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初步审核,对符合改造标准的渔船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计划任务文件。渔业科还会对渔船改造船舱容积、船舱数量、改造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核定补助金额。渔船资料审核无误后对渔船补助资金进行公示。最后由区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划拨补助资金。
未来,我区将持续改良氟利昂制冷系统、优化升级不冻液冷冻技术、加大对一线生产渔船应用制冷保鲜设备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扶持打造海上冷藏运输加工船,努力将渔获物的生产一线制冷保鲜率提升至95%以上,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供应量和供应品质,助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