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 通讯员 李静静)记者从区人社局了解到,我区积极落实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该政策自今年1月实施以来,已发放补贴近7万元,惠及企业17家、女职工22名。
小张是我区一医疗企业员工,去年12月她的孩子出生。按照政策,小张所在公司可申请6个月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补贴资金。今年9月,公司了解到该补贴政策后,向区就业中心提交了补贴申请材料,10月初公司就收到了该笔补贴资金。“补贴金额虽然不多,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用人成本,也保障了女职工的就业权益。”该企业财务人员说。
像小张一样,女职工在2022年6月7日后生育子女,且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便可享受该项政策。根据政策要求,女职工产假期间,若企业已享受其他类补贴的,如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则不同时享受该补贴;企业申请享受该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自出台以来受到企业高度关注,我区根据相关要求,采取“线上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申报、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简化经办流程,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让企业足不出户便能申领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这项补贴政策是落实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的重要举措。下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对社保补贴政策的知晓率,使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都能享受政策。”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