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可叶 通讯员 陈欣怡)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近日,普陀交警大队沈家门中队联合区公安分局沈家门水产品交易市场派出所、沈家门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你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车身重、车速较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要尽快更换成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当天,在舟山国际水产城出入口,交警有序指挥电动自行车车主靠边接受检查,在仔细了解情况后,依次放行符合规定的车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查扣处置,并劝导车主尽早将非标电动自行车置换成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非标电动自行车及闯红灯、逆行、乱穿插、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据统计,当天共查处非标电动自行车56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8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