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叶梅 通讯员 薛昂)“你好,我是六横公安分局民警,我这里接到一起抚养权纠纷的案子,麻烦你们帮忙调解。”近日,外来务工人员王某与李某发生争执,六横公安分局民警出警了解情况后将二人带至六横司法所。
经了解,王某与李某本是一对情侣,两人于2016年非婚生育一子,却迟迟未办理结婚登记,最终因感情破裂自愿分手。分手后王某便带着孩子回了老家,导致生父李某无法探视自己的孩子,因此李某拒绝支付抚养费。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并报了警。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法、理、情三个角度展开调解。调解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李某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无论出于何原因都不应当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而王某虽然是直接抚养孩子的生母,也无权剥夺生父探望自己孩子的权利。
经过几番细致的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和疏导劝说,王某与李某终于放下芥蒂,并达成协议: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付清至孩子独立生活时的抚养费22万元;女方收到孩子抚养费后,双方互不干涉,不得打扰彼此生活。
为打消王某担心李某不能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顾虑,经六横司法所与六横法庭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当即签订协议,前往六横法庭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这起因子女抚养权引发的矛盾纠纷,经过多部门联动,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六横司法所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牵头建立六横镇矛盾纠纷联合调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法庭、城管、公安、国土、市监等部门,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以完善援调、诉调、警调、检调、访调“五调”联动对接机制,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据统计,今年以来,六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5起,其中警调对接案件10起,诉调对接案件29起,访调对接案件18起,协议进行司法确认31起,无一起“民转刑”事件发生,有力维护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六横调解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