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于2023年3月20日至5月5日对普陀区慈善总会(以下简称“区慈善总会”)2022年度慈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慈善总会于2003年5月经民政部门核准成立,内设办公室等3个科室。下属16家慈善分会,95家村(社区)慈善工作站。2022年度全区慈善资金收入合计1439.28万元,支出合计1117.5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21.72万元,年初结余5802.2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24.01万元。
2022年度,共有6351人次和46家公益机构受益,其中:助医2742人,助困1740人,助学262人,助残45人,助老868人,救灾694人;资助“造血型”扶贫项目3家次。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区慈善总会提供的慈善资金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慈善资金收支情况;慈善资金账务处理符合《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慈善资金收支符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本次审计也发现部分分会未完成慈善救助计划、个别定向捐助资金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有待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分会未完成慈善救助计划。
(二)分会年度救助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统一调剂使用。
(三)个别定向捐助资金核算不规范。
四、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分会慈善资金管理,加强慈善资金后续监管的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慈善总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一)关于部分分会未完成慈善救助计划问题。向相关分会致函,督促提高年度救助计划完成率,并进一步加强对各分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关于分会年度救助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统一调剂使用问题。今年加大总会统筹分配力度,对于救助资金支出计划当年未用完部分及时进行统筹调剂使用,并就这一整改意见在分会工作座谈会上向各分会进行了强调说明。
(三)关于个别定向捐助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及时与相关村联系,督促今后将慈善专项资金设置单独科目,单独核算。
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