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 通讯员 杨青)近日,区市场监管分局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受理了一起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经调查,该纠纷涉嫌消费欺诈,商家“假一赔十”。
今年4月7日,陈先生在沈家门某商店花费900元购买了一支ipad绘画笔。回家后,陈先生将绘画笔与苹果官网比对发现,其logo、外包装字体、排版均与官网图片不同。陈先生认为他购买的绘画笔是假货,于是找到商家要求给个说法。商家坚称自己所售的产品为正品,并且承诺如是假货“假一赔十”。陈先生对上述对话进行了录音存证。
随后,陈先生前往宁波苹果官网直营店请店员查看,店员告知陈先生该绘画笔为假货。陈先生又将绘画笔寄到上海苹果公司总部进行鉴定。近日,陈先生收到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报告内写明“该笔系非授权改装”。陈先生这才拨打投诉热线电话,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商家按照“假一赔十”进行赔偿。
区市场监管分局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工作人员接到陈先生的举报后,对该纠纷进行了详实调查了解。经查,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在明知绘画笔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在出售时未作说明,涉嫌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和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规定,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十倍赔偿陈先生。最后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补偿投诉人10000元,投诉人表示接受。
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一定要谨慎,尽量到官方授权经销商或者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如发现制假售假商户,可第一时间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