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励佳 通讯员 邵盛欢)本月,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普陀医院坚持实施二级医院医保收费标准,为市民提供三级医院医疗服务,报销比例高于相关政策规定10个百分点。
据了解,此次医保政策调整后,我市成年人市内住院报销比例,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从80%提高到85%,其他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从70%提高到75%,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从60%提高到65%。
普陀医院院长助理张锋介绍,该院2012年通过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评审,但一直以来坚持实施二级医院医保收费标准,此次政策调整后,普陀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75%。张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去年普陀医院住院患者均次付费8500元计算,如今均次可报销部分为6375元,对比过去增加425元,对比我市其他三级医院标准增加850元,进一步减轻市民就医负担。
另外,此次医保政策调整后,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进一步降低。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费用,个人自负2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后部分,报销比例为70%,其中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报销比例为80%,大病保险起付线分别下降了0.5万元和0.25万元,进一步增强了大病保险减负功能,降低了患者进入大病保险报销的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