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感到惊诧的是,土豆这种遍及乡村田野的作物,更是国人餐桌上必不可少的根茎类蔬菜,却并非我国原产。追溯其起源,土豆的始祖居然生长在远隔万里的南美洲土地上,引进我国的历史也只有短短的四百余年时间,可谓是不折不扣的“舶来品”。
土豆的野生种群曾分布在南美洲的秘鲁以及中美洲、墨西哥中部地区。大约7000年前,印第安部落在迁徙过程中,寻找食物时候发现了可食用的土豆块茎。野生土豆块茎的口感并不好,于是,印第安人运用土豆无性繁殖的特性,通过一系列的栽培改良,选育出了新品种。
16世纪,伴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土豆被船队从南美洲带到了世界的各处,当然其中也包括了船员们在欧洲的家乡。起初,欧洲的人们看上的是土豆植株上的淡紫色花朵,并不是其可食用的块茎。土豆花甚至被爱美的贵族用来装饰自己的纽扣和帽檐。
至于土豆的块茎,欧洲的人们认为其外表丑陋,又因其来自于“野蛮”的南美洲印第安部落,误食发芽的土豆还容易中毒,所以曾一度将其视为“魔鬼”的化身,迟迟不敢将其端上餐桌。
18世纪的一名法国军医被强迫食用土豆块茎后,才发现了个中美味,并开始了有针对性的长期研究。在其努力下,巴黎医学院于1772年宣布了食用土豆的价值。自此,法国开始扩大了土豆的种植规模。也就是这种在法国人眼里又小又丑的植物块茎,帮助他们度过了发生在1785年的严重饥荒。
大航海时代也将土豆带到了我国。据史料推测,土豆引种到我国的时间也在16世纪(即明代晚期),其通过东南海路、西北、南路等几条贸易运输路径传入我国内陆。我们浙江地区及东南沿海的土豆主要是由南洋印尼(荷属爪哇)引种而来,所以土豆也被称为爪哇薯或者洋芋。
明代万历年间的官员蒋一葵撰写的《长安客话》证实了当时京津地区已在食用土豆:“土豆绝似吴中落花生及香芋,亦似芋,而此差松甘。”这里记载的土豆主要通过南洋贸易或是东南地区的朝贡,顺着大运河进入京津地区,作为当时上流社会独享美食。
正因为土豆的美味,其在京津地区的田野里很快占有了“一席之地”。明代万历年间的太监刘若愚编撰的《酌中志》记载了当时宫廷的百余种山珍海味中,土豆和山药均产自当地。而种植这些作物的正是上林苑“嘉蔬署”(即专门为皇室种菜的机构)。
清代取消了皇室自给自足的种菜供应体系,原本专供贵族的土豆种群也开始“飞入百姓家”。其学名“马铃薯”第一次出现在了康熙年间的福建松溪县地方志《松溪县志》,源于其外形酷似马铃铛。同治时期的湖北房县地方志《房县志》描述土豆的外形为:“形似白薯而圆,大者如拳,小者如鸡蛋、如枣栗。”
清代本草学家吴其濬在其所著的植物学古籍《植物名实图考》中通过图文形式准确描绘了土豆的根茎叶“绿茎青叶,叶大小、疏密、长圆形状不一,根多白须,下结圆实,压其茎则根实繁如番薯”“花紫筒五角,间以青纹,中擎红的,绿蕊一缕,亦复楚楚”。
结合乾隆和同治两个时期编修的《房县志》,还可以了解到当时深居山谷的人们因为山势地形、土壤环境等因素难以种出水稻,不得不以土豆为口粮,度过干旱无收的时节。
这种以土豆为主粮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在明清之前,我国的主要粮食作物主要是水稻、黍、稷、麦、菽、粟等。直到明代中期,粮食构成依旧以水稻和小麦为主。然而,随着人口数量的骤增,为了解决粮食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喜欢气候湿暖的番薯、能在高处耐旱的玉米和耐高处苦寒的土豆被先后引入,通过改良,“遍地开花”。
道光年间的《宁陕厅志》提到这种不知道怎么来的“洋芋”土豆,种得到处都是,而山里的农户几乎全靠其充饥度日,“专以洋芋为粮,粒米不得入口”。明清至民国时期,在赣南和湖北襄阳等山区,这种情况更是普遍,当地的人们常年以土豆和玉米为主食,反倒是很少吃稻米,“或终岁不米炊,习以为常”。《植物名实图考》认为土豆是“疗饥救荒,贫民之储”。
在我们舟山,民国时期的《定海县志》也提到农户以土豆为主要粮食的现象:“马铃薯年中可栽二次,近渐广种,皆运输外埠者,本薯为补充粮食之大宗,寻常山户多以薯丝作饭。”
《定海县志》还记载从那时开始,舟山地区的人们就将土豆俗称为“红毛番薯”。当然了,这种叫法也是有由来的:其中“番薯”两字是因为早前的人们分辨不清“甘薯(即番薯)”和土豆,认为两者为同种。在民国时期的《定海县志》里也直接将两者归类在了一起。而“红毛”主要指的是英国人,康熙年间的《定海县志》记载有定海知县缪燧撰写的《番舶贸易增课始末》:“红毛即英圭黎国,在身毒国西。其人有黑白二种,白贵黑贱,皆高准,碧眼发黄红色,中士呼为红毛。”当然,“红毛”也泛指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人。翻阅史料,我们可以发现16世纪到18世纪,“红毛”所指的这些外邦商人确实在我国东南沿海频繁进行贸易,因此“红毛番薯”这个称法比“洋芋”更为准确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