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批准自今年4月1日起,宁波舟山港在内7个港口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其中宁波舟山港配套25个启运港,是唯一同时覆盖我国南北沿海和长江干流主要港口的离境港,政策服务和受益范围居全国之最。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的催化剂、加速剂,能够有效聚集各种资源和先进生产要素,有力提升宁波舟山港物流运输辐射能力,加快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同时也将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获得感,吸引更多外地货源享受启运港退税红利,扶植并带动当地企业做大做强。
启运港退税政策将浙江省的温州港、台州港、嘉兴港系首次纳入以宁波舟山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目前,省内首单启运港退税政策已正式在嘉兴港落地实施。5月4日,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票货值15120美元的涤纶弹力丝经嘉兴海关驻乍浦办事处办结转关单放行手续后,成功向税务部门申请到13556元的出口退税。该批货物后续将转关至宁波舟山港出口,为浙江省首票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的货物。
“按照原来的流程,这批货物从嘉兴港启运,需在宁波港中转,等到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以往至少需要两周时间。申请启运港退税后,货物从嘉兴港启运后隔天就收到退税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介绍。
“启运港退税”政策能够帮助出口企业缩短退税周期,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需将货物运到出口离境港口并办理结关手续,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而这一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货物一旦从启运港运出就视同出口,企业就可以申请办理退税手续了。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工程的工作部署,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统筹推进自贸试验区与港贸发展建设任务,持续推动宁波舟山港启运港退税政策发挥实效,确保政策用好用足。
(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