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予晖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自今年5月1日起,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面休渔,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类型渔船休渔结束时间由8月1日12时延长至9月16日12时,并允许该4类渔船在休渔期间申请开展专项捕捞。
据悉,浙江、江苏、福建等地所涉这4类渔船约有上万艘,将这4种类型渔船休渔时间延长一个半月,既控制了捕捞强度,增强了休渔效果,也减少了休渔时间节点,利于监督和管理,维护了休渔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其保护渔业资源的效果值得期待。
休渔制度再调整对休渔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职能部门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加强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把牢5月1日、8月1日、9月16日时间节点,强化对涉渔“三无”船、渔运船等重点监管对象的严打、严管。另一方面,要适应形势变化,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运用“浙渔安”、小物标雷达等科技手段打击非法捕捞能力,特别要对桁杆拖虾等4类渔船专项捕捞实施切实有效管理,不断提升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水平。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休渔不只是拯救鱼类,也是对已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和补偿。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遵守伏季休渔制度,呵护鱼儿繁育生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就定能让东海鱼仓名至实归、惠泽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