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佳 通讯员 朱晓莉)近日,区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公安分局、舟山国际水产城等部门,针对国际水产城内销售抱卵梭子蟹及幼蟹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行动当天,执法人员检查各门市部梭子蟹收购和销售情况,对存在违规收购和销售幼蟹的活鲜门市部,当场予以警告并没收所售幼蟹。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将幼蟹挨个“解绑”并放生。接下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渔船、港口、码头、市场、水产品交易地,严厉查处违禁捕捞、收购、销售抱卵梭子蟹及幼蟹的行为。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捕捞抱卵梭子蟹及幼蟹。禁捕期间,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抱卵梭子蟹及幼蟹,误捕抱卵梭子蟹及幼蟹必须立即放生,同时严禁收购、销售抱卵梭子蟹及幼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