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舟山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普陀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应东港街道办事处申请,普陀区治水办成立验收小组,组织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及建设工作技术组,对东港街道区域内相关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严格对照评分标准,经过实地检查、台账查阅、评定打分,认定东港街道相关项目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条件,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省治水办举报电话:0571-28059377
舟山市普陀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