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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严把公租房二次装修关

承租者若破坏或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将收回房屋

本报讯(记者 励佳 通讯员 黄细毛)近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个别小区公租房存在过度二次装修现象,该中心第一时间对今年9月新一批公租房承租家庭进行了抽查。

检查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现一户违规装修承租家庭,当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承租家庭在15个工作日内对被破坏的墙体、卫生间防水、承重副柱进行复原。日前,该承租家庭已完成室内装修复原并通过验收。

据了解,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近几年我区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均已达到了拎包入住的室内装修要求,《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希望各位承租户按照当初签订的租房合同履行约定,不要因为个人喜好对公租房进行盲目改装。”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下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租房使用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对于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将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如承租人拒不退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12-21 承租者若破坏或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将收回房屋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300944.html 1 3 职能部门严把公租房二次装修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