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70周年。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统计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党的二十大报告科学谋划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部署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方略。过去五年,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彰显,统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作为新征程路上统计工作者的一员,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保持对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干部应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既要在吃透精髓、把握要义、引领思想上下功夫,也要在知行合一、指导实践、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统计现代化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法治宣传,着力提高统计法纪意识。当前全社会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依然较为淡薄,有的地区、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律以及与统计相关的党内法规知之不详,有的调查对象不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有的地方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统计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注重统计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统计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监督效能。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统计机构要深刻理解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