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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秸秆露天焚烧整治行动

计划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消除本岛东西快速路等主干道沿线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在2023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我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形成良好管理态势

本报讯(记者 徐丽佳 通讯员 米宇潼)露天焚烧秸秆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环境空气,且一旦火势蔓延,还存在极大火灾隐患。为此,我区于昨天启动全区范围内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

依据整治工作计划,我区计划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消除本岛东西快速路等主干道沿线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在2023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我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形成良好管理态势。

整治期间,每个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现有的建筑(装修)垃圾集置点设置不少于1处的秸秆集置点,农户可将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秸秆自行收集到集置点投放。我区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机制,建立秸秆收运体系,集置点秸秆由属地镇(街道)、管委会负责收运,纳入团鸡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体系,解决农户少量价值不高的秸秆无处投放处置的问题。

同时,通过日常巡查加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日常巡查队伍,对重点整治区域,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劝止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或不予整改的,通报执法部门查处。同时,组建多个执法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执法队伍,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生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促进农户改变老旧观念,养成文明处置的良好习惯。我区还将充分利用智慧城市系统、扬尘监测及高空瞭望系统等设施设备,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

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我区还组织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发挥报纸、电视、公告栏、广播等媒体作用,发动乡村网格员、信息宣传员等基层力量,进田入户、逐户宣传,对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集中收运的处置流程等内容进行全面告知,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打通秸秆处置渠道,改变旧有处置模式,健全机制、加强监管,转变群众焚烧利用秸秆的传统观念,全面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品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2022-11-29 计划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消除本岛东西快速路等主干道沿线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在2023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我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形成良好管理态势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290410.html 1 3 我区启动秸秆露天焚烧整治行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