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中有“父债子偿,天经地义”的说法,还有“人死债消”的说法,到底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呢?在法律范围内,“父债子偿”和“子债父偿”都是可行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的继承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因此“人死债消”的说法,也仅在被继承人无遗产可继承的情况下方才是说的通的。具体结合本案,四被告系刘某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四被告均未提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故原告要求四被告在继承刘某一遗产范围内偿还上述债务,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