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渔农村环境全域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3年)》(舟委办发〔2022〕52号)、《普陀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暂行办法》(普委办〔2019〕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渔农村环境全域整治提升市区联动检查和第三方考评单位2022年三季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评结果,经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复评工作小组及镇(街道、管委会)分管领导会议复评确认,现将三季度考评情况通报。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