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0日上午,意欲诈骗钱财的张某遇到了被害人胡老伯。张某谎称自己是胡老伯的亲戚,并告诉胡老伯,其外地亲戚来了,现正在普陀山游玩,过两天就会来看他,还给他准备了五六千美元。
在获取胡老伯信任后,张某开始向胡老伯借钱。胡老伯不疑有他,借给张某6000元。张某离开后,胡老伯越想越不对劲,便告知了儿子。胡老伯的儿子连忙报警。民警接到报案后,经分析研判,锁定了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去年12月23日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张某骗取老年人财物,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六千元,追缴不能的,责令予以退赔。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以上述手段多次诈骗老年人钱财,手段虽不高明,但却能屡屡得手,这个案例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老年人一旦遇到不认识的“亲友”上门认亲、要求给予财物应急,一定要保持冷静,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并向其他家庭成员询问情况;晚辈要多关心家中老人,和老人常联系、多沟通,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