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 通讯员 郭莹)日前,普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在普陀医院出租车候客处检查中发现,一出租车驾驶员无法出示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经核查,该驾驶员因年龄超限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
“乘客乘坐无证驾驶客运车辆,一旦构成人身伤害,会因为驾驶员无相应从业资格证导致保险理赔困难。”普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出租车稽查科科长徐磊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车驾驶员除了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外,还要符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同时3年内没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等条件。
针对该驾驶员超龄营运出租车的情况,执法人员依据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准继续营运出租车。